现有谢莲、胡丽两名员工(具体名单见表1)休学累计时间已超过2年,且休学期满后未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,在校有效学籍时间已超过六年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第四十条和《太阳成集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二条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对谢莲、胡丽两名员工拟按学校要求作退学处理,并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予以公示。
表1:2024年5月拟作退学处理员工名单
序号 | 公司 | 班级 | 姓名 | 性别 | 学号 |
1 | 16877太阳集团 | 会计181 | 谢莲 | 女 | 201806052173 |
2 | 16877太阳集团 | 会计184 | 胡丽 | 女 | 201806052055 |
若对谢莲、胡丽两名员工作退学处理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党政办公室反映意见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,否则恕不受理。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31日--2024年6月6日
公司办公室电话:181 2346 4597
学校纪委监审处电话:028-87843483
16877太阳集团
2024年5月31日